财会金融学院2011级金融保险班顶岗实习安排与要求
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,2011级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现已全部进入顶岗实习阶段,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20日,为期十一个月。
一、 实习目的
毕业实习是中职学习阶段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,通过实习学生将进一步了解社会,增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、使命感,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。通过本次实习,主要达到以下两个目的:
1、进一步加深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,并将之运用于实践,熟悉专业工作的方式方法,为今后的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2、了解用人单位的要求和现阶段的就业形势,设计好自己的就业规划,为毕业顺利就业创造条件。
二、 实习方式
1、由学校安排和学生自行联系实习相结合,可到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单位的金融和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岗位进行实习。
2、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注意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职责、工作制度及工作方式,并在相关人员的指导下认真完成实习工作。
3、在实习期间,全班同学须将自己的实习岗位、实习单位名称、地址及联系方式登记并报告班主任处。
三、 实习内容
1、在掌握金融保险专业基本理论的基础上,利用所学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,提高专业能力;深入基层岗位进行调研,系统掌握专业的基本规范和基本程序,加强对基本理论的理解,基本方法的应用和基本技能的训练,努力在实践中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。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的实习内容以专业实习为主,包括各个环节的内容、操作和技能训练,了解各工作部门的管理与经营工作,有条件的实习点可进一步了解相关具体业务。
2、在进行实习的同时,学生要针对自己的实习情况撰写实习总结,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拟定毕业就业岗位。
四、 实习步骤及时间安排
1、 准备阶段:2013年6月底前,做好实习单位的联络、实习计划的安排,以及实习的其他方面准备。
2、实习阶段:(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):各位同学根据实习要求开展实习工作,同时在实习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关记录。
3、撰写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阶段(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5月20日):根据实习工作的具体情况撰写实习报告,进行实习总结。
4、实习报告样式请各位同学回校领取,在实习总结阶段填写好相关内容,于2014年5月20 日返校时,予以交回。
五、 校外实习的基本要求
1、 安全第一。实习阶段必须注意交通、治安、食物、卫生、防火等方面的安全,在实习单位内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,不随意四出走动,否则将酌情在实习成绩中作扣分处理。
2、遵纪守法。遵守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,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,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地点,不得无故旷课旷工、迟到早退,不准寻衅闹事、打架斗殴,若有违纪行为,按学校规定处理,对不尊敬老师和维护现场秩序的学生,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。
3、虚心相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请教,尊重领导;注意精神文明建设,讲究文明礼貌,爱护公物,同时团结实习单位共同做好本职工作。
4、保守秘密。服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,未经允许不得随便翻阅单位内部文件,不得随意摘抄单位的资料数据,恪守实习岗位的职业道德,不向外发布实习单位的信息,特别是实习单位的人事及机要的信息。
5、实习结束时,认真撰写实习总结,每个实习生应带回由实习单位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盖章的“社会实践表”,做好鉴定工作。未交回表格的,不予评定实习成绩,不能取得实习学分。
六、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
实习成绩按五级(优、良、及格、不及格)评分。成绩及格者方可取得规定的实习学分,准予毕业。
财会金融学院
2013年5月15日